我国税务行政强制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开题报告

 2023-01-14 12:0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依法治国步伐的迈进,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已成为税务机关工作的主旋

律。对于伴随着经济增长趋缓、资金互保链断裂、企业濒临困境等现象而涌现的大量欠税而言,如何开展税务行政强制并有效防范税务行政强制执法风险,是执法层面上具体可见的实际问题。由于税务行政强制的威慑力和强制力,其通常被作为税务机关征管工作最末端才会采取的手段,有着#8220;压箱宝#8221;的姿态。但也正因此,使其一经采用便暴露在聚光灯下,面临各种风险。鉴于《行政强制法》和新《行政诉讼法》的出台给一线税务机关行政强制工作带来的鞭策和压力,以及当前经济形势下税务机关通过采取行政强制手段压缩陈欠税款、保证国家税收入库的迫切需求,如何规避执法风险,合法有效地实施税务行政强制,保护执法人员自身安全,维护纳税人正当权益,构建真正和谐的征纳关系,是非常具有研究意义的。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我国税务行政强制所处现状、其中存在的执法问题及对策建议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面对当前现状,我国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应如何有效处理其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规范税务行政强制执法行为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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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早在《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之前,已有大量学者对我国税务行政强制执法的相关问题进行探索研究,对如何规范税务行政强制执法行为提出了具体问题并给出了构思或解决建议,例如提倡制定专门的行政强制法。

随着《行政强制法》面世,税务行政强制执法在程序方面的许多问题迎刃而解,但《行政强制法》在税务行政强制领域的适用也遇到了新的困难。两法同台的适用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已经有规定而新出台的《行政强制法》没有提及的问题,或相反的,《行政强制法》进行了规定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未做规范的,直接适用已经做出规定的法律,关于这一类情况的处理方法并不存在不同意见。另一类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和《行政强制法》同时做出了规定,但两者的表述存在不一致甚至相抵触,于是引发学者们对于《行政强制法》在该领域适用问题的重新思考。比较有代表性的意见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两法抵触时应当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优先适用《行政强制法》。第二种比较保守成熟的意见,例如《行政强制法实施后税务行政强制的法律适用问题》一文的作者兰权昌所认为的,两法抵触时应将问题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裁决。另外还有一种比较具备务实和探索精神的意见,例如《论行政强制法在税收征管中的适用》一文的作者刘剑文和侯卓所提出的,两法抵触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在实际操作中可行性不高,用处不大,因此税务机关出于实际工作需要应该优先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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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1月08日-2022年12月25日 选题、收集论文资料

2022年12月26日-2022年01月05日 撰写开题报告

2022年01月06日-2022年04月10日 撰写毕业论文并修改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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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兰权昌:《行政强制法>实施后税务行政强制的法律适用问题》,载《税收征纳》2011年第9期。

[2]刘剑文、侯卓:《论行政强制法>在税收征管中的适用》,载《税务研究》2012年第4期。

[3]袁森庚:《论税收强制与行政强制法>的衔接》,载《税务经济研究》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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