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研究开题报告

 2023-01-13 06:0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消费税作为具有特殊调节作用的税种,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受到了政府高度的重视。消费税作为价内税,零售环节税款由消费者承担,这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狭窄,营改增后对高档娱乐消费行为调节缺失。因此研究如何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从而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同时引导消费者的消费倾向,使消费结构得到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通过对我国消费税改革历程的分析,充分了解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的背景,并对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的作用及方向做进一步的探究分析。结合十八大、十九大就消费税的改革与#8220;营改增#8221;之后国内消费税的状况,分析其中存在的不足。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我国现行奢侈品消费税存在征税范围过窄且设置不合理等缺陷,如高档消费品、私人飞机缺乏消费税调节。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总结分析,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对高档消费品的改革建议。对征收奢侈品消费税建议扩大征税范围,合理确定实物性奢侈品的征税范围、开征服务性奢侈品税。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发生主权债务危机的国家为应对危机、控制财政赤字,纷纷采取增税措施,其中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是重要选择。比如,匈牙利为应对金融危机,从2009年1月1日起,将煤炭纳入具有消费税性质的能源税征收范围;澳大利亚从2009年7月1日起,扩大啤酒和葡萄酒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希腊2010年3月为削减财政赤字,采取了一系列增税措施,其中包括对特定类型的产品开征奢侈品税;等等。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征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消费税,将对环境有害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的环境税收数据库资料,OECD成员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对污染产品征税已相当普遍,纳入征税范围比较常见的污染产品包括能源产品、机动车、包装物、农业投入物、轮胎、电池、电子产品、润滑油等。我国的消费税从1994年起,现行应税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等。我国还将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高耗能、高污染和高档消费品,将继续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据了解,2016年,酒类消费税的征收方式也或有变化,将从以往主要集中于生产或进口环节,转为向批发或零售环节。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研究计划: 上网查阅相关书籍,阅读一些文献综述,主要通过各种专业期刊和网络信息收集国内外研究现状,结合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研究进一步完善的设想,并作出阐述。

撰写方案:

一、我国消费税征收范围现状分析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5. 参考文献

[1]代贞贞.消费税的改革与思考 [j].当代会计.2017(08)

[2]方佳佳,田艾仑,张清华,杨森平.消费税改革的现实路径[j].税务研究.2016(06)

[3]张德勇.进一步完善奢侈品消费税的思考[j].税务研究.2016(06)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课题毕业论文、文献综述、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