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重复处理行为对于中国大陆是一个较新的法律术语,在#82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8221;中在第一条第2款第5项中对于重复处理行为作出规定,让学界产生立法走在理论前面之叹。#8220;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8221;的理解涉及四个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当事人提起申诉有哪些情形?其次,谁驳回,驳回主体是行政机关还是人民法院?再次,重复处理行为是什么?在回答上述问题后还需要解决#8220;驳回对当事人提起申诉#8221;是否仅仅为重复处理行为情形之一的问题,如果是,那么重复处理行为还有哪些情形?为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特展开此次课题研究,选择重复处理行为认定中的问题及其对策作为本次论文的落脚点,加强法学理论研究,为法学实践作出指导作用。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重复处理行为的概念及其特征
二:国内外关于重复处理行为的相关研究现状
三:重复处理行为认定的相关依据及问题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德国,行政重复处理行为是其行政法学理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与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不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不具有建构繁杂的法学概念及建立在此基础之卜的#8220;三段论式#8221;法律活用的传统,因此也就难以萌发#8220;行政重复处理行为#8221;的概念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英美法系国家完全不涉及与此相关的概念。其实,英国#8220;对申诉事项具有足够的利害#8221;的司法审查起诉资格和美国#8220;法律意义内的不法侵害或影响#8221;的起诉标准一概排斥了对#8220;不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重复行政行为#8221;的审查,从行政诉讼立案审查的角度间接地为#8220;行政重复处理行为#8221;留有一席之地。对我国来说,重复处理行为对于我们是一个较新的法律术语,因此对行政重复处理行为的来源、内涵、行政重复处理行为的范围界定、行政重复处理行为的法律适用与效力等,亟待从理论和实践上加以论证和说明。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搜集、阅读相关的文献资料,撰写、提交、修改开题报告;
2、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9日,撰写毕业论文初稿,并就有关问题和老师沟通,完成中期检查任务;
3、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5月6日,根据老师的指导意见修改毕业论文并提交修改稿,提交外文文献及译稿;
5. 参考文献
[1]赵德关.试论行政法上的重复处理行为[J].行政法学研究,2000
[2]李莉.论行政重复处理行为[J].研究生法学,2001
[3]胡建淼.行政行为基本范畴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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