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刑法中的危害结果开题报告

 2023-03-13 09:03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一、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危害结果何谓危害结果,德国学界存在广义说和狭义说。

广义说以麦兹格(mezger)为代表,认为行为必有其影响力,有形或无形的对外界发生作用,因此主张行为应包含结果观念。

狭义说以贝林格(beling)为代表主张在刑法上建立行为概念以作分析各种犯罪因素的出发点,结果并不包含于行为概念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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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拟解决的问题:危害结果是刑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不言而喻。

本文运用全面全局观来梳理、讨论我国刑法中的危害结果,通过和德国、意大利及其日本的其他大陆法系中的刑法因果关系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值得借鉴与不足的地方。

分析当下我国刑法学派对于因果关系的不同见解,进行综合思考后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己对于因果关系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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